2016年01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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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版: 综合新闻
我县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”通过国家认定
 作者:李宁  放大  缩小  默认
  本报讯(李宁)1月8日,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在福州就福建省第四批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”督导检查情况向省政府反馈,寿宁县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”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,这是继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3年、福鼎市、福安市、蕉城区于2014年分别被认定为“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(市、区)”后,宁德市创建“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(市、区)”工作取得的新进展,也是我县继1997年通过国家“两基”验收以来教育事业的又一大喜事。
  据介绍,这次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在我县评估检查期间,从查阅数据材料、随机抽查学校、会上答辩交流、现场问卷调查等多方面对我县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”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,对我县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和卓有成效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,其中,寄宿学校“拎包入住”、寄宿学生免费就餐、多媒体教学全覆盖、教师培训全员免费等做法和亮点得到了评估组的高度肯定。
  近年来,县委、县政府秉持“扶贫先扶智”理念,紧紧围绕“教育强县”战略,把创建教育基本均衡县作为民生大事来抓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县教育经费年均增长25.2%,累计投入12.68亿元,完善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推动教育发展更趋均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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