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01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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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版: 综合新闻
图1
 作者:吴加元 蔡梦菲  放大  缩小  默认
  1月13日,违规停放的车辆被依规定实施拖移。据了解,为促进文明县城创建,县公安局从13日开始,将县城胜利街设立为交通“严管街”,每天从7时到22时,对占道、出店经营和车辆乱停放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。在严管街道内禁止机动车停放、逆向行驶、随意调头和摩托车类未入停车泊位、占用人行车道,对汽车违停、占用人行道停车的,处以150元罚款并扣3分,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,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的,依规实施拖移。□吴加元 蔡梦菲 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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