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县委统一部署,2016年12月30日,县委巡察组对平溪镇党委和民政局党组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。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市委关于政治巡视(巡察)的要求,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,以“四个意识”为标杆,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,聚焦坚持党的领导、党的建设、全面从严治党,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,广泛开展个别谈话,受理群众来信来访,调阅有关文件资料,深入了解情况,顺利完成了我县首轮巡察任务。
县委汤孔忠书记主持召开县委“五人小组”会议,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,研究了巡察问题处置和成果运用的意见,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。汤孔忠强调,要突出政治巡察,夯实执政基础,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坚定政治方向”“坚持问题导向”“坚定价值取向”的重要指示,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、辨析现象,确保巡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;要突出责任担当,抓好问题整改,针对首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,抓住整改重点,一个一个“把脉问诊”,一项一项“精准治疗”;要即知即改、立行立改、建章立制,决不能出现“巡而不改、搁置棚架、消极应付”现象;要突出巡察重点,创新方式方法,聚焦“三大问题”,紧扣“六项纪律”,紧盯“三个重点”,抓住“三类情况”,突出“两个责任”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对“四风”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以及各项利民惠农政策等落实情况的巡察,努力做到巡察监督无盲区;要突出标本兼治,健全长效机制,充分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在加强整改的基础上,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,不仅突出“惩”的功能,还要突出“防”的功效;要注重自身建设,打造巡察“铁军”,从政治上、业务上、作风上严格要求巡察工作人员,把牢方向、强化担当、严肃纪律,严防“灯下黑”,真正打造出一支“忠诚、干净、担当”的巡察队伍。
日前,县委巡察一组、巡察二组分别向被巡察的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,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。
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平溪镇党委期间,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: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,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,有的“三重一大”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就作出决定;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重视,部分村党组织软弱涣散,有的党支部多年未发展党员;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,管党治党不力,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宽松软,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,“三会一课”形式化简单化,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纪;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,存在异地接待、同城接待等行为;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,干部借款未按规定及时收回;土地项目、专项资金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,存在一定廉洁风险。
县委巡察二组巡察民政局党组期间,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:党的核心领导优势未充分发挥,重业务轻党建,党员发展工作滞后,党组织执行力不强;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全,民主评议党员、组织生活会等“三会一课”制度较少执行;管党治党不够有力,“两个责任”落实有待加强,对党员干部和下属单位管理约束不够,监督检查不深入;“三重一大”制度落实不到位;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,违规购置使用公车、违规公款接待;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加强;行政审批不规范,对乡镇公益性骨灰楼塔监管乏力;国有资产管理使用、物资采购、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,存在一定廉洁风险。
巡察期间,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对巡察发现并移交的个别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,有的已在巡察期间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