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01月26日
新闻内容
第三版: 综合新闻
刘高华——“生态寿宁”的忠实卫士
 作者:县委组织部  放大  缩小  默认

  即将步入“知天命”之年的刘高华,是一个从容不迫的执法者。
  身为寿宁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股长、寿宁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,时常面对情与法的矛盾,但他总是“兵来将挡,水来土掩”,游刃有余地把水政执法工作做成水到渠成近乎完美。
  这种经常令同事叹服的工作方式方法,离不开刘高华在寿宁水利领域26年的摸打滚打和锤炼,更得益于他好学、谦虚、勤奋、自信的良好工作态度。
  自1988年从福建水利电力学校毕业分配到寿宁县水利局工作以来,刘高华与家乡的山山水水结下了不解之缘,他希望自己一直是称职的守护者,“美丽寿宁”、“生态寿宁”的忠实卫士。
  一碗水端平
  水政是水利工作的灵魂,而水资源管理是水利工作的核心。作为水政执法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,水政监察大队既是情与法矛盾最为集中的地方,也是权与利最为微妙的部门。
 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,刘高华总是这样告诫自己:作为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寿宁人,绝对不能偏袒族亲,一定要“一碗水端平”。他给自己立了一条十分清楚的界限——既要讲感情、讲亲情,更要讲法律、讲原则。
  一次,刘高华的一位朋友的父亲违法占用河道建造房子,被水政监察大队限令拆除整改。这位朋友立即找到刘高华,要求“高抬贵手”、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。面对朝夕相处的朋友,刘高华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,通过几番摆事实、论是非,这位朋友动情地拉着刘高华的手说:“如果连朋友都不支持你的工作,那还是朋友吗?”最后,刘高华的朋友亲自做通了他父亲的思想工作,自己动手拆除了违法建筑。
  在一次水政执法检查中,刘高华发现其中一位执法人员的亲戚正在违章建筑,他立即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。当时,这位同事的亲戚抵触情绪很大,不愿意配合,刘高华就耐心细致地做他思想工作,从安全到法规再到亲情进行多方面的条分缕析,终于使同事的亲戚心服口服,主动退让1.5米,圆满解决了这起水事违法行为。事后,这位同事的亲戚表示,如果没有刘队长的提醒,自己就给亲戚的工作抹黑了。
  坚持严格水资源费征收是刘高华需要面对的又一个“人情关”。为了充分发挥水法规在管水、护水方面的强制作用,刘高华每月都带队到74家取水户抽表计量,针对有个别电站故意不装计量设备,他就去查找电站向供电部门开具的税务发票,以此落实水资源费征收工作,有效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。有个电站因资金周转困难,拖欠水资源费8万元,他就采取电站写承诺涵分年分批次缴纳的办法,完成水资源费征收。自担任水政监察大队队长以来,该单位每年都超额完成水资源费征收任务,近5年来累计征收水资源费3000万元以上。
  “一碗水端平”,为水政监察大队加大执法力度、依法查处违法水事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,树立起了水政执法的严明形象,并通过不断完善行政处罚程序,规范调查取证及罚没执行等监管工作程序,坚持宣传教育和惩处警示两手抓,确保了执法活动的合法性、有效性和规范性。
  保护一方水资源
  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,刘高华积极带头加大河道巡查力度,不断提高巡查质量与效果,使之成为了解管理范围内河道动态情况的重要手段和快速有效途径,并在巡查中切实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工作,先后制止占河违章建筑6起,弃土弃渣23起,有效保障了河道清洁和行洪安全。
  河道违法采砂是影响水事秩序的主要问题之一,不仅破坏河床结构及两岸植被等生态环境,还损害了水源的自净功能,破坏水域生态平衡。为此,刘高华针对寿宁的实际情况,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监管,不间断展开巡查,坚决打击违法采砂行为,先后取缔零星违规采砂5起,协调解决黄兰溪水库采砂1起,使无证开采、超量开采、超范围开采等违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,确保了河砂开采规范有序。
  作为水政水资源股股长,刘高华始终把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、节约水资源、保护水资源、保护好水生态环境作为使命。在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、严格取水许可规范管理方面,按照《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取水许可证领取程序的规定》办理了74家取水许可证。
  多年的水利工作经验,使刘高华深知水库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。2012年,刘高华通过多方努力争取,终于把寿宁县六六溪水库列为省水利厅水库水源地保护建设试点,获得补助资金150万元。他还发挥自己专业特长,组织编制六六溪水库水源地保护建设试点实施方案,使之在2013年建设完成通过专家验收后投入使用。此外,还积极争取把寿宁县被列为省级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,目前已完成遍制试点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上报市局审查,并经过一年多的努力,完成3处省控、市控管道流量计安装和水资源系统建设平台安装。
  为提高群众爱惜水资源意识和全社会的水患意识,刘高华还结合水利水务行业特点,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。近3年来,水政监察大队共投入宣传经费10多万元,多管齐下着力宣传水法制和水资源管理与保护。刘高华还亲自带队走村入户,到田间地头和68个水电站管理单位及全县用水量较大的企业,结合创建生态乡镇、生态村、生态家园等载体,大力宣传水行政法律法规,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保护水资源重要意义的认识,增强了大家维护生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。
  刘高华卓有成效的工作实践,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赞扬,先后3年被县委、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,被水利局党支部评为优秀党员,并荣获2011—2013年度省水利厅先进个人等荣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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